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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
愛的推手
感謝各界對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捐款支持
      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於設校迄今,於教學設備、學習空間、行政辦公處所及學生社團活動推動上承蒙各界給予經費支援,以改善教學環境設備。在各界慷慨解囊下,不論是一千元或兩千元的小額捐款,抑或數萬元捐款,我們都衷心感謝。您的共襄盛舉,將使國昌國中的學生、教師、家長及社區居民們受益無窮,而讓國昌國中成為一所更為優質的學校

      各位已捐款之善心人士不論您是用「銀行電匯」捐款,抑或「現金」捐款,本校均開立收據以茲證明,若您有任何疑問,可與本校總務處(07-3644300轉31)聯絡。

     匯款銀行:高雄銀行右昌分行

     帳號:213103077579

     戶名:高雄市立國昌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您的熱情的支持與協助是促使國昌國中不斷投入的原動力,若有任何校務問題,請與我們聯絡,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回覆。

 

 

學校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1010號 

 

電話:07-3644300轉31

 

傳真:07-3644299

 

信箱:hsuyinan@gmail.com

 


所有捐款統由本校發給正式收據或捐款證明,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依所得稅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六條之規定,列為個人綜合所得稅之扣除額,或為營利事業之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以減輕稅負。

《所得稅法》第 17 條

(二)列舉扣除額:

1.捐贈: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對於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之捐贈總額最高不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百分之二十為限。

 

《所得稅法》第36條

營利事業之捐贈,得依左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
一、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以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不受金額限制。
二、除前款規定之捐贈外,凡對合於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之機關、團體之捐贈,以不超過所得額百分之十為限。

2021/08/06


地址: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1010號  電話:(07)3644300  傳真:(07)3644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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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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